单位共同走私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 2025年4月2日 21:02:12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217文章 0粉丝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8阅读模式 单位共同走私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 根据 2001 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应根据各单位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大小,确定犯罪单位的主、从犯。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09.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4309.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