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证明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证明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客观构成要件,直接体现了本罪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秩序这一犯罪客体的侵犯。一般可通过以下证据进行判断:

(1)食品安全标准依据类证据: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69.html

包括法律法规中关于食品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布的公告、批复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69.html

证明要点:明确存在与涉案食品相关的具体食品安全标准,为判断 “不符合标准” 提供法定依据。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69.html

(2)涉案食品达标情况证明类证据: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69.html

包括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具的意见;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69.html

证明要点:通过专业分析与判断,直接证实涉案食品在成分、卫生、营养等方面不符合(1)中所依据的食品安全标准,满足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的要件要求。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69.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69.html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69.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4369.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