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药品管理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后者侵犯的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仅限于劣药,后者犯罪对象包括所有产品,也包括劣药。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90.html
三是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前者要求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的后果,后者要求 “销售金额在 5 万元以上”。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90.html
根据《刑法》第 149 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无法证明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的后果,销售金额、货值金额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要求,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如果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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