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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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案例信息

2017-18-2-161-001 / 民事 / 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3.12.29 /(2012)苏知民终字第 0055 号 / 二审

关键词

民事;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相互授权许可

裁判要旨

分别持有植物新品种父本与母本的双方当事人,因不能达成相互授权许可协议,导致植物新品种不能继续生产,损害双方各自利益,也不符合合作育种的目的。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植物新品种转化实施,确保已广为种植的新品种继续生产,在衡量父本与母本对植物新品种生产具有基本相同价值基础上,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令双方当事人相互授权许可并相互免除相应的许可费。

案例详情

基本案情

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隆公司)与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农公司)相互以对方为被告,分别向法院提起两起植物新品种侵权诉讼。
北方杂交粳稻工程技术中心(与辽宁省稻作研究所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徐州农科所共同培育成功的三系杂交粳稻 9 优 418 水稻品种,于 2000 年 11 月 10 日通过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9 优 418 水稻品种来源于母本 9201A、父本 C418。2003 年 12 月 30 日,辽宁省稻作研究所向国家农业部提出 C418 水稻品种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于 2007 年 5 月 1 日获得授权,并许可天隆公司独占实施 C418 植物新品种权。2003 年 9 月 25 日,徐州农科所就其选育的徐 9201A 水稻品种向国家农业部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获得授权。2008 年 1 月 3 日,徐州农科所许可徐农公司独占实施徐 9201A 植物新品种权。经审理查明,徐农公司和天隆公司生产 9 优 418 使用的配组完全相同,都使用父本 C418 和母本徐 9201A。
2010 年 11 月 14 日,一审法院根据天隆公司申请,委托农业部合肥测试中心对天隆公司公证保全的被控侵权品种与授权品种 C418 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进行 DNA 鉴定。检验结论:利用国家标准 GB/T20396-2006 中的 48 个水稻 SSR 标记,对 9 优 418 和 C418 的 DNA 进行标记分析,结果显示,在测试的所有标记中,9 优 418 完全继承了 C418 的带型,可以认定 9 优 418 与 C418 存在亲子关系。
2010 年 8 月 5 日,一审法院根据徐农公司申请,委托农业部合肥测试中心对徐农公司公证保全的被控侵权品种与 C418 和徐 9201A 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进行鉴定。检验结论:利用国家标准 GB/T20396-2006 中的 48 个水稻 SSR 标记,对被控侵权品种与 C418 和徐 9201A 的 DNA 进行标记分析,结果显示:在测试的所有标记中,被控侵权品种完全继承了 C418 和徐 9201A 的带型,可以认定被控侵权品种与 C418 和徐 9201A 存在亲子关系。
根据天隆公司提交的 C418 品种权申请请求书,其说明书内容包括:C418 是北方杂粳中心国际首创 “籼粳架桥” 制恢技术,和利用籼粳中间材料构建籼粳有利基因集团培育出形态倾籼且有特异亲和力的粳型恢复系。C418 具有较好的特异亲和性,这是通过 “籼粳架桥” 方法培育出来的恢复系所具有的一种性能,体现在杂种一代更好的协调籼粳两大基因组生态差异和遗传差异,因而较好地解决了通常籼粳杂种存在的结实率偏低,籽粒充实度差,对温度敏感、早衰等障碍。C418 具有籼粳综合优良性状,所配制的杂交组合一般都表现较高的结实率和一定的耐寒性。
根据徐农公司和徐州农科所共同致函天津市种子管理站,称其自主选育的中粳不育系徐 9201A 于 1996 年通过,在审定之前命名为 “9201A”,简称 “9A”,审定时命名为 “徐 9201A”。以徐 9201A 为母本先后选配出 9 优 138、9 优 418、9 优 24 等三系杂交粳稻组合。在 2000 年填报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时关于亲本的内容仍延用 1995 年配组时的品种来源 9201A×C418。徐 9201A 于 2003 年 7 月申请农业部新品种权保护,在品种权申请请求书的品种说明中已注明徐 9201A 配组育成了 9 优 138、9 优 418、9 优 24、9 优 686、9 优 88 等杂交组合。徐 9201A 与 9201A 是同一个中粳稻不育系。天隆公司侵权使用 9201A 就是侵权使用徐 9201A。
就天隆公司诉徐农公司一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作出 (2009) 宁民三初字第 63 号民事判决:一、徐农公司立即停止销售 9 优 418 杂交粳稻种子,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将植物新品种 C418 种子重复使用于生产 9 优 418 杂交粳稻种子;二、徐农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天隆公司经济损失 50 万元;三、驳回天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15294 元,由徐农公司负担。
就徐农公司诉天隆公司一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9 月 8 日作出(2010)宁知民初字第 069 号民事判决:一、天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徐农公司涉案徐 9201A 植物新品种权之独占实施权的侵害;二、天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赔偿徐农公司经济损失 200 万元;三、驳回徐农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徐农公司、天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就上述两案分别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12 月 29 日合并作出(2011)苏知民终字第 0194 号、(2012)苏知民终字第 0055 号民事判决: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 宁民三初字第 63 号、(2010)宁知民初字第 069 号民事判决。二、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偿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50 万元整。三、驳回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在通常情况下,植物新品种权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但需要指出的是,该规定并不适用于本案情形。首先,9 优 418 的合作培育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内杂交水稻科研大合作,本身系无偿配组。9 优 418 品种性状优良,在江苏、安徽、河南等地广泛种植,受到广大种植农户的普遍欢迎,已成为中粳杂交水稻的当家品种,而双方当事人相互指控对方侵权,本身也足以表明 9 优 418 品种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市场前景,涉及到辽宁稻作所与徐州农科所合作双方以及本案双方当事人的重大经济利益。在二审期间,法院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相互授权许可,使 9 优 418 这一优良品种能够继续获得生产,双方当事人也均同意就涉案品种权相互授权许可,但仅因一审判令天隆公司赔偿徐农公司 200 万元,徐农公司赔偿天隆公司 50 万元,就其中的 150 万元赔偿差额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妥协,故调解不成。天隆公司与徐农公司不能达成妥协,致使 9 优 418 品种不能继续生产,不能认为仅关涉双方的利益,实际上已经损害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实施,有损公共利益,且不符合当初辽宁稻作所与徐州农科所合作育种的根本目的,也不符合促进植物新品种转化实施的根本要求。从表面上看,双方当事人的行为系维护各自的知识产权,但实际结果是损害知识产权的运用和科技成果的转化。鉴于该两案已关涉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等公共利益,影响 9 优 418 这一优良品种的推广,双方当事人在行使涉案植物新品种独占实施许可权时均应当受到限制,即在生产 9 优 418 水稻品种时,均应当允许对方使用己方的亲本繁殖材料,这一结果显然有利于辽宁稻作所与徐州农科所合作双方及本案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利益,也有利于广大种植农户的利益,故一审判令该两案双方当事人相互停止侵权并赔偿对方损失不当,应予纠正。其次,9 优 418 是三系杂交组合,综合双亲优良性状,杂种优势显著,其中母本不育系作用重要,而父本 C418 的选育也成功解决了三系杂交粳稻配套的重大问题,在 9 优 418 配组中父本与母本具有相同的地位及作用。法院判决,9 优 418 水稻品种的合作双方徐州农科所和辽宁省稻作研究所及其本案当事人徐农公司和天隆公司均有权使用对方获得授权的亲本繁殖材料,且应当相互免除许可使用费,但仅限于生产和销售 9 优 418 这一水稻品种,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因徐农公司为推广 9 优 418 品种付出了许多商业努力并进行种植技术攻关,而天隆公司是在 9 优 418 品种已获得市场广泛认可的情况下进入该生产领域,其明显减少了推广该品种的市场成本,为体现公平合理,法院同时判令天隆公司给予徐农公司 50 万元的经济补偿。最后,鉴于双方当事人各自生产 9 优 418,事实上存在着一定的市场竞争和利益冲突,法院告诫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诚实经营,有序竞争,确保质量,尤其应当清晰标注各自的商业标识,防止发生新的争议和纠纷,共同维护好 9 优 418 品种的良好声誉。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5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 2 条、第 6 条、第 39 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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