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的适用条件有五个:
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于自己的意愿,发自内心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悔过,诚恳地希望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833.html
二是获得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弥补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到的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从而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833.html
三是被害人自愿和解。被害人基于自己的意愿,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和解。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833.html
四是限于特定案件范围。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包括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两大类。这里“因民间纠纷引起”,是指犯罪由公民之间的财产、人身等问题引发纠纷,既包括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也包括由口角、泄愤等偶发性矛盾引发的案件。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833.html
五是除外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的程序。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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