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长期保管物品的保全或执行 执行知识

不宜长期保管物品的保全或执行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 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 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到期债权的保全 执行知识

到期债权的保全

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 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 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保全效力的延续 执行知识

保全效力的延续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 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自动转为诉讼或仲裁中的保全措施;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措施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保全、审理、执行法院不一致的处理 执行知识

保全、审理、执行法院不一致的处理

当事人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采取诉 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诉前保全的裁 定视为受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 对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续行保全 执行知识

续行保全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 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 以及...
再审期间对保全申请的处理 执行知识

再审期间对保全申请的处理

再审审查期间,债务人申请保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的财产的,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 再审审理期间,原生效法律文书中止执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 院应当受理。
保全不影响优先权 执行知识

保全不影响优先权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 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保全的效力 执行知识

保全的效力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 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保全财产的自行处分 执行知识

保全财产的自行处分

财产保全期间,被保全人请求对被保全财产自行处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 为不损害申请保全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被保 全人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期限内处分,并控制相应价款。 被保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