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执行知识

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 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
“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确定 执行知识

“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确定

被执行的财产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的所在地为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 被执行的财产为股权或者股份的,该股权或者股份的发行公司住所地为被执 行的财产所在地。 被执行的财产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
选择管辖 执行知识

选择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 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管辖竞合 执行知识

管辖竞合

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 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