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 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谁为原告? 行政诉讼程序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 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谁为原告?

股份制企业,即我们通常说的股份公司,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金)而建立的企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 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提起行政 诉讼的,应当以谁为原告? 行政诉讼程序

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 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提起行政 诉讼的,应当以谁为原告?

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者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