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特征
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国家对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国家为了保护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违反这些环境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对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侵犯。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983.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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