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劳动罪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区别

强迫劳动罪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区别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与强迫劳动罪在客观上均存在行为人强迫他人生产、作业的行为,主观上行为人对实施的强迫行为也均为故意,但两罪存在本质区别,具体如下:

1. 主观方面不同

强迫劳动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行为人对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及可能造成的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结果均持故意心态。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中,行为人对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这一行为本身虽为故意(即明知他人按要求作业属于违章冒险,仍故意强令),但对于该行为可能引发的 “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主观上则为过失 —— 即行为人要么应当预见该危害结果却因疏忽大意未预见,要么虽已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危害结果发生。
综上,强迫劳动罪属于故意犯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属于过失犯罪。

2. 客观方面不同

强迫劳动罪的客观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方式,迫使他人违背自身意愿从事劳动。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客观表现为,行为人以行政命令、领导指示等方式,迫使他人违反生产、作业规范进行冒险作业。此罪中,劳动者从事劳动本身并未违背其意愿,而是行为人强迫劳动者以 “违反作业规范” 的危险形式进行劳动。

3. 客体方面不同

强迫劳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具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休息权与健康权。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刑法分则中隶属于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章,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该罪可能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造成侵害。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615.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2615.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