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罪与非罪 2025年3月26日 08:52:57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955文章 0粉丝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30阅读模式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罪与非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与一般失职行为的界限,主要在于以下两点: 失职行为是否违反具体相关规定; 失职行为是否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实践中需把握以下原则: 既要避免轻易入罪,不能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切不当行为都纳入本罪处理。例如,未明显违反规定的工作行为,即使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也不宜入罪; 也要确保出罪事由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仅以 “属于违规的工作失误” 等理由,将已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行为认定为一般失职行为。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039.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4039.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