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证明生产、销售的行为

证明生产、销售的行为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的犯罪行为,主要体现在对原料、辅料、添加剂的整合制造,以及对上下游环节的具体经营。一般可通过以下证据判断:
(1)物证及现场勘查类笔录:
  • 物证:涉案食品、原料、辅料、添加剂等;
  • 笔录及材料:搜查笔录(或行政执法部门的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扣押笔录、扣押清单、辨认笔录及现场照片等;
  • 证明要点:通过上述物证及笔录,整体证实生产、销售、转运、储存的客观情况,辅助佐证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
(2)生产环节相关证据:
  • 物证:原料、辅料、添加剂、半成品、工具、包装等;
  • 书证及电子数据:犯罪嫌疑人购买上述物品过程中形成的沟通联络记录、付款记录、收发货或出入库记录,办案机关查扣、清点记录等;
  • 言词证据:涉案人员有关生产环节的陈述、证言;
  • 证明要点:通过前述证据,查明涉案产品的具体生产流程,以及生产过程中各项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的配比,进而准确认定涉案产品的生产数量(包括既遂与未遂数量)。例如:生产某种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即食坚果,需使用 1 份原料 A、2 份原料 B、0.1 份违法添加剂、1 份外包装盒、30 份内包装袋等,可通过犯罪嫌疑人的购买记录或查扣清点记录,精准核算生产数量。
(3)销售环节相关证据:
  • 财务资料:犯罪嫌疑人的报价单、销售合同、购销凭证、对账单、财务账册等;
  • 资金往来资料:转账记录、取现记录、交易明细等;
  • 物品流转资料:运输单据、仓储单据、运费及仓储支付记录等;
  • 证明要点:通过上述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销售涉案食品的种类、数量、单价、总价等核心要素。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65.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4365.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