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收集审查是否成立单位犯罪的证据,重点收集审查单位成立后有无正规业务、是否正常开展业务,成立单位是否以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为目的、是否以生产、销售假药为主要活动,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仅是部分业务未按正常途径操作、仅是偶尔实施的不法行为,单位成立前是否已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行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406.html
其次要重点收集、审查能够体现单位意志的证据,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的供述,单位集体讨论记录,有关负责人签署的文件,以及单位财务账目等书证和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以证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系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决定、同意,且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或者违法所得大部分归单位所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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