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 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 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侵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适用前款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982.html
【释义】 本条是关于对虚假诉讼、调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进行司 法处罚的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982.html
2023 年修改民事诉讼法,对原条文主要作了两点调整:一是进一步明确 侵害法益的范围。 将虚假诉讼侵害法益从“他人合法权益”明确为“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坚决防止虚假诉讼行为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 二是增加一款规制单方虚假诉讼。 突出虚假诉讼的本质 特征,在“双方恶意串通”情形之外,增加“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的情 形,准确界定虚假诉讼外延,压缩虚假诉讼存在空间。 修改本条规定的目的 在于,除双方虚假诉讼外,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大量当事人单方以谋取非法利 益为目的,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通过诉讼方式误导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侵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严重冲击了司法的权威性及 诉讼制度的公正和效率。 明确惩处单方虚假诉讼行为的法律依据,有助于全 面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形象,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理念。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982.html
一、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规制的必要性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982.html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案件呈现高发态势,不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且浪费司法资源,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虚假诉讼案件主要可 分为两种类型: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982.html
一是双方串通型虚假诉讼。 例如,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 为了达到多分共同财产的目的,在离婚诉讼前,与他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并以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形式确认;在继承纠纷中,一些继承人与案外人串 通,虚构被继承人的债务,假借判决、调解书转移遗产;有的当事人为逃避自 身债务,与他人串通虚构债务,通过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转移财产;有的当 事人为逃避债务,与他人串通订立虚假抵押合同,侵害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有 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他人串通,通过诉讼转移公司财产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982.html
二是单方捏造型 虚假诉讼。 例如,在民间借贷已经偿还情形下要求对方再次偿还;对通过暴 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借条等主张债权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982.html
根据本法的规定,法院通过审判程序作出的判决书以及在法院主持下达 成的调解书,都是司法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并可以作为执行依据申请强制执 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和撤销。 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判决书、调解书在双 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案外人也有一定的溢出效力,可以影响案 外人的权益,如当事人合谋虚构债务,转移债务人财产,降低偿债能力,使真 正债权人无法受偿;当事人虚构抵押合同,使虚构的债权具有法定优先清偿 的效力,侵害普通债权人的权益等。 虚假诉讼的当事人正是利用这一点,伪 造证据,虚构民事纠纷,使原本严肃的审判程序变成一场闹剧,以合法形式掩 盖其非法目的,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的正 常审判秩序,损害了公众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982.html
制造虚假诉讼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制裁,采用的手段较之前更为隐蔽,也更难被察觉。 为规制虚假诉讼行为,遏制虚假诉讼案件的增长,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对虚假诉讼加以规制和惩治的力度也在持续加大。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982.html
2015 年,刑法 修正案(九)将虚假诉讼入罪,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 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016 年发布的《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和制裁虚假 诉讼行为。 2018 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 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虚假诉讼罪在具体适用方面的若 干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实践中综合运用民事、刑事等多种手段,依法惩 治发生在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程序中的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 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21 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 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对建立健全虚假诉讼犯罪惩治配合协作和程 序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2023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明确单方虚假诉讼情形,有利于进一步全面打击虚假诉 讼行为,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及公信力。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98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