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行为可否由不作为完成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行为可否由不作为完成

滥用职权行为可否由不作为完成 我们认为,滥用职权行为当然也可以由不作为完成。所谓职权,应当包括职责和权力两层含义。一般而言,对权力的滥用均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但如果行为人能够履行职责而故意放弃,实际上就...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超越职权行为内涵如何把握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超越职权行为内涵如何把握

超越职权行为内涵如何把握 我们认为,对超越职权行为的内涵可从以下两方面把握: 首先,超越职权的行为仍属于职务行为范畴。即便在民商法领域,行为人超越职权代表公司作出的行为,也并非全部当然无效,例如表见代...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中的因果关系判断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中的因果关系判断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中的因果关系判断 我们认为,在认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因果关系时,应当以行为时客观存在的一切事实为基础,依据一般人的经验进行判断。特别是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