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组织成员与非组织成员的区分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072
文章
0
粉丝
有组织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25阅读模式

组织成员与非组织成员的区分

组织成员与非组织成员的区分,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实施了违法犯罪活动但不应认定为组织成员的问题;二是没有实施具体违法犯罪活动但应当被认定为组织成员的问题。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659.html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实践中是存在这种非组织成员的。因临时性的、受雇佣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但没有加入组织的意愿和行为,应当不认定为组织成员。争议点在于 2018 年《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 “没有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意愿,受雇到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办的公司、企业、社团工作,未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不应认定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一规定与 2015 年《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相比,去掉了 “或者仅参与少量” 几个字。但根据 2018 年《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并非认为只要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的均应认定为组织成员,而是仍然要考虑 “加入组织的意愿”。“加入组织的意愿” 和 “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均是认定组织成员的必要条件。相反,“没有加入组织的意愿” 和 “未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之间是 “或者” 的关系,二者只居其一即可否定组织成员身份。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659.html

关于第二个问题,也存在这样的组织成员。在个别情况下,有的组织成员只有一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而没有其他个罪。这种情况一般存在于公司化运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行为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维系组织的正常运转。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659.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659.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0659.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