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氟胺酮行为的认定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217
文章
0
粉丝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13阅读模式

贩卖氟胺酮行为的认定

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贩卖氟胺酮的行为,虽然该物质具有成瘾性和社会危害性,但因长期未被列管,如何定性存在不同的认识。第一种观点认为,行为人贩卖氟胺酮行为,主观上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但客观上对象不能,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第二种观点认为,氟胺酮未被列入毒品名录,贩卖氟胺酮的行为亦未进行刑法规制,贩卖氟胺酮系对象不能犯,贩卖氟胺酮的行为未达到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违法性,不构成贩卖毒品罪。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415.html

氟胺酮具有较强的成瘾性和社会危害性,我们认为,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尚未将氟胺酮正式列为毒品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对于行为人明知是氟胺酮而将其作为毒品贩卖给购毒者的,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可认定为诈骗罪。对于不明知是氟胺酮而作为其他毒品贩卖的,可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未遂);对于相关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的,可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1 年 7 月 1 日起,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 18 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施行,新增列管氟胺酮等物质,此后相关犯罪案件均应当按照毒品犯罪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415.html

如被告人彭某帧贩卖毒品案。2020 年 5 月 23 日,被告人彭某帧向苏某华(另案处理)购得 350 元的氟胺酮,但被告人彭某帧误以为其购买的系毒品氯胺酮,后其将购得的氟胺酮以人民币 350 元的价格贩卖并邮寄给韦某。2020 年 5 月 25 日,被告人彭某帧向苏某华以人民币 500 元的价格购得的氟胺酮,但被告人彭某帧误以为其购买的系毒品氯胺酮,后其将购得的氟胺酮以人民币 500 元的价格贩卖并邮寄给韦某。2020 年 5 月 27 日,被告人彭某帧在收取了韦某人民币 500 元之后,准备再次向苏某华购买氟胺酮并出售给韦某。后因得知韦某被义乌市公安局抓获而停止了贩卖行为。被告人彭某帧违反国家禁毒规定,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彭某帧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彭某帧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缓刑 3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 元。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415.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415.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1415.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