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 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 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释义】 本条是关于简易程序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送达和审理案件 的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213.html
本条规定简易程序可以用简便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并规定适 用简易程序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具体包含以下含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213.html
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 和证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在法定期间、用法定发传票的 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出庭。 公开审理的,还应当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 开庭的时间、地点。 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传唤当事人、证人到庭可 以采用发传票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 简便方式,是指可以 采用电话通知、口头通知、有线广播通知(在农村)等灵活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 至于传唤的时间,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随时”传唤,不受本法第139 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 参与人”规定的限制。 例如,在原告口头起诉后,随即用有线广播传唤被告 和证人,当即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6 条规定,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 但是,任何方式的传唤,都应当 以通知到被传唤人本人为准,未通知到本人的传唤,不能视为合法传唤。 第18 条规定,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 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 判决。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213.html
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213.html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在立案之日起 5 日内将起诉状 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 15 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 收到答辩状之日起 5 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 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电子送达等。 适用简易程序审 理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213.html
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审理案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213.html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普通程序中审理程序的严格限制,可以 用简便方式审理案件。 一是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必须经过审理前的准备阶 段,开庭 3 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 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随到随审,不是必 须经过审理前的准备阶段,不受开庭 3 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 限制。 二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是两个独立的阶 段,每个阶段又有法定的顺序,开庭审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阶段和顺序进 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审理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两大步骤不必严格划 分,也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先后顺序的限制,法官可根据案件情况,结合 进行,灵活掌握审理程序。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213.html
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213.html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程序上较普通程序简便,但在程序简便的同时,应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简易程序虽然简易,但仍应保障当事人的诉 讼权利。 程序的简化不能以牺牲公正为代价,当程序以效率为唯一价值取 向,以缓解法院压力而不是保护当事人的程序利益为出发点,成为一种可以不顾及当事人意愿而强制适用的制度时,其效率价值就毫无意义。 因此,简 易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简易的同时,应当强调保障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213.html
当事人作为诉讼权利义务的直接主体,对争议发生的过程有着其他人无法比 拟的感知,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对查明纠纷事实、明确当事人的真实 意愿有着重要意义,是当事人基本诉讼权利中的重要权利。 因此,本条规定 简易程序简化程序的同时,还明确规定应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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