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 故伤害的;......”上下班...
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也未向劳动者支付保密费用,劳动者有义务 保守商业秘密吗?
答:保密是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的义务之中 就包括了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守。因此,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不向劳 动者支付保密费,劳动者也有保密的义务...
问:客户清单是否属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答: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 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客 户清单、货源情报、管理方法、产销策略...
问:劳动者离职后,还需要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吗?
答:无论劳动者在职还是离职后,都需要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者离职后,如果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前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泄露,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将面临原用人 单位的索赔,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
问:劳动者因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劳动者因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承担赔偿责任,行政部门也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情形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还需承担刑事责...
问:竞业限制义务与保密义务的区别?
答:概念、性质不同。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 人员或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约定,前述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不得到与 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
问: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是否需承担竞业限制责任?
答:根据现有判例,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是否需承担竞业限制违约 责任以未付期限是否超过三个月为分界标准:(1)尚未超过三个月的,劳动者仍应当承担竞 业限制义务,如其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
问:用人单位能否要求新用人单位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答:该问题需区分新用人单位是对竞业限制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或是对原用人单位的损失 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主体不包括劳动者入职的用人单位, 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竞...
问:用人单位能否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等非金钱方式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竞业限制补偿的支付方式,目的在于解决劳动者因竞业限制造成 的就业受限而可能带来的生活困难,为其生活提供持续的经济保障。因此,该规定属于强制性 规定。用人单位若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等...
问: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在职期间提前向职工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
答:当前审判事务中,北京市、广东省的司法机关对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在职期间提前发放 竞业限制补偿金不予支持。但江苏、上海地区法院大多认为,对于用人单位在职期间向劳动者 发放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我国法律对该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