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 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释义】 本条是关于调解程序中审...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九十八条:协助调解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被 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释义】 本条是关于调解中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的规定。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根据案件需...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九十九条:调解协议
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调解自愿原则与调解合法原则的规定。 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是法院在进行调解中必须...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条:调解书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 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 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零一条: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零二条:调解失败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释义】 本条是关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情 况处理的规定。 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本章共 9 条,规定了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 保全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将 来的生效法律文书得以顺利执行或者避免申请人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及时 有效地保护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零三条:诉讼中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 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 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 一定行...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零四条:诉前保全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 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 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 全措...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零五条:保全范围
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释义】 本条是关于保全范围的规定。 本条单独规定保全范围,且不限于财产保全,还包括行为保全;本法第106 条则专门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