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条 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 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承认和 执行: (一)依据本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外国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 (...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三百零一条:外国法院无管辖权
第三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外国法院对 案件无管辖权: (一)外国法院依照其法律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者虽然依照其法律 有管辖权但与案件所涉纠纷无适当联系; (二)违反本法对专属...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三百零二条:中止诉讼
第三百零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该判决、裁定涉及的纠纷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 的纠纷属于同一纠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诉讼。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三百零三条:救济
第三百零三条 当事人对承认和执行或者不予承认和执行的裁定不 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释义】 本条为 2023 年新增条款,是关于承认和执行或者不予承认和 执行...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三百零四条: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第三百零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 裁裁决,需要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 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不 在中华...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三百零五条:法律适用
第三百零五条 涉及外国国家的民事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外国国家豁免的法律规定;有关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 【释义】 本条为 2023 年新增条款,是关于涉及外国国家的民事诉讼如 何适用...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三百零六条:施行日期
第三百零六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试行)》同时废止。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本法施行日期的规定。 法律的施行日期即法律的生效日期,立法法第 61 条规定:“法律应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