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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成员构成:团伙成员人数是否达到 3 人以上,是否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是否较为固定,组织成员是否经常纠集一起,通过什么方式相互联系,联系是否紧密。
通过审查讯问笔录,了解组织成员具体构成,详细核实成员的真实姓名、绰号、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前科劣迹等信息;对于犯罪嫌疑人记不清或仅知晓绰号的人员,应详细询问其体貌特征、绰号由来等,并通过组织辨认等方式确定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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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成与成员关系:团伙形成的时间、标志性事件,成员加入组织的时间、原因、过程、动机,加入后是否稳定参与组织活动,成员之间的交往情况、相互关系,组织是否存在层级结构、管理分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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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实施:团伙形成后的主要活动内容,每次违法犯罪活动的纠集者、指挥者、具体实施者及实施方式,实施犯罪时是否宣称代表某个人或组织,违法犯罪活动被追究责任时由谁出面处理及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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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分配与经济支撑: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利益由谁分配、分配方式,组织成员的日常生活来源,参与犯罪活动时是否获利及获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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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所:是否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包括主要管理活动场所、经营场所、成员聚集场所,以及藏匿犯罪工具、赃款赃物或其他财物的场所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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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区分:注意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相区别,若在人数、层级架构、管理分工、人身依附等方面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应考虑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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