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主观方面证据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主观方面证据

主观方面的证据要件​ 关于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的认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涉及的制毒物品性质明知;二是对生产、买卖、运输、走私非法性的明知。​ 原则上认定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时,并不要求以明知法律的禁止...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制毒物品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制毒物品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

制毒物品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 鉴定主体资格审查​ 需审查鉴定人、鉴定机构是否具备法定鉴定资格,是否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特殊关系。若鉴定意见未附鉴定人资格证明文件,应当...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

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 电子数据是指控本罪的重要证据,但面临的一个问题是身份同一性的认定。具体而言,很多犯罪嫌疑人互不相识,在交易过程中往往都不使用真名,需要破解线上线下两个身份的同一性。因此,要重视侦...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的审查判断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的审查判断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的审查判断​ 程序合法性审查​ 需重点审查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包括是否有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的选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主观不明知的情形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主观不明知的情形

主观不明知的情形​ 因为行为人明知是制毒物品而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物品的行为才构成本罪,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知道是制毒物品,或者行为人受他人欺骗实施上述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从犯罪构...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数量不够追诉标准的情形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数量不够追诉标准的情形

数量不够追诉标准的情形​ 由于不同的制毒物品要达到不同的数量才能构罪,如果行为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的制毒物品数量未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追诉标准,则只是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本罪,可由相关行政主管部...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形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形

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形​ 由于制毒物品的双重属性,司法实践中有一些情形不宜作为犯罪处理,对此多个规范性文件分别作出了规定。其中,《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7 条第 3 款规定...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

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 在制毒物品数量入罪门槛的认定上,需要注意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量标准的变化,因此,对于同一种制毒物品,应结合最新的规定予以确认。由于制毒物品的范围应由国家规定予以明确,如果行为人...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与制造毒品罪之间的区别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与制造毒品罪之间的区别

两罪之间的区别​ 本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与制造毒品罪的最大区别体现在犯罪对象上,即制毒物品和毒品之间的区别。​ 两者无论是理化性质还是外观上均有差别,在功用上也存在不同。...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与制造毒品罪之间的联系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罪与制造毒品罪之间的联系

两罪之间的联系​ 《刑法》第 350 条第 2 款规定:“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由此可见,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