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 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释义】 本条是关于拘传的规定。 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由司法警察强制其到庭的措施。 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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