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属于借贷,理由有二:第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20〕17 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
问:企业之间订立的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0〕17 号)第十条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 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
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向贷款人借款,但未将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而 是自用,贷款人应向谁主张偿还借款?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以自己名义向贷款人 借款,但款项用于公司经营,贷款人应要求谁归还借款?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 释〔2020〕17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 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
问:借款没有支付给公司,而是支付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职工 的,如何认定借款事实?
答:如有其他证据支持,也可认定民间借贷事实。从实践中看,除了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之外,财务人员代为收款也很常见,被认定为等同于公司收 款的可能性很大,财务人员系特殊身份。至于普通员工,则需要贷款...
问:一人公司股东是否对公司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2023 年修订《公司法》 调整为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 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公司...
问:信贷资金转贷贷款取得,但贷款人很快就将全部款项向银行清偿完毕,又 重新与借款人签订借条/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答:根据实践经验,出借资金来源实际审查的是出借时的来源,即出借当日 的资金来源是通过银行贷款取得的,即为合同无效。即使后期贷款人有自行归还, 不影响对合同效力的认定。从厦门地区的裁判口径上看,只要是把...
问:通过信贷资金转贷的款项借给别人,有签借条,可以起诉要回本金和约定利 息吗?
答:可以要回本金,主张利息法院不予支持。借款行为违背了民间借贷贷款人资金应为自有资金的规范要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 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基于无效的合...
问:40 万元的借条中有 10 万元是贷款后借出,是否会影响整份借条的效力?是 否会一并裁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 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借条中部分款项 来源为贷款,导致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针对合法借贷部...
问:贷款人通过银行贷款又转借他人的民间借贷案件,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 借款人之前支付的利息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 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 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
问:向他人出借信用卡套取资金而签订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答:信用卡持卡人将自己名下的信用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出借的资金并非源 于自有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济来源,而是信用卡内的资金。信用卡的信 用额度是金融机构基于持卡人的信誉所发放的,让持卡人在一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