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 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二审判决、裁定效力的规定。 根据本法第 10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因 此,二审...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八十三条:二审审限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 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 作出终审裁...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八十四条:适用范围
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 亡案件、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八十五条:审级及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选民资 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 员一人独任审理。 【释义】 本条是关于特别程序审级制度及审判组织...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八十六条:特别程序转化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 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 以另行起诉。 【释义】 本条是关于特别程序中对属于民事权益争议处理的...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八十七条:特别程序审限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 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 本院院长批准。 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释义】 本条是关于特...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八十八条:起诉与受理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 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释义】 本条是关于选民资格案件起诉与受理的规定。 选民资格...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八十九条:审限与判决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 前审结。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 知有关公民。 ...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九十条:宣告失踪
第一百九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 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 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九十一条:宣告死亡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 二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 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