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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硬暴力” 行为的证据:
“硬暴力” 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抢劫等行为。应注重引导侦查机关挖掘犯罪行为与恶势力的本质联系,查找受到恶势力侵害的被害人及其他知情群众,查清犯罪组织所准备的或实施暴力犯罪使用的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以及作案工具的购买、日常保管、使用情况;有记录犯罪行为的视频监控录像也应注意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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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软暴力” 行为的证据:
应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及证人,着重询问是否因为犯罪组织的滋扰、威胁等行为造成心理恐惧而屈服于该犯罪组织。注意收集公安机关多次出警的书证材料以及治安案件处理情况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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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是否有经济利益诉求,或者寻求刺激、称王称霸、相互攀比、报复社会等不法动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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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惯常从事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达到 3 次以上,其中是否至少有一次行为或多次行为整体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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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活动是否有组织进行,由组织共同实施或者临时纠集他人参与,行为是否具有多样性、暴力性、公开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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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 “7+11” 种违法犯罪活动以外的其他犯罪时,能否认定其行为具有 “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特征,是否以暴力、威胁为手段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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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行为之间是否具有连续性、一贯性,是否具有同类动机、目的,是否按照相同惯例实施,是否由同一恶势力组织人员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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