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依法从劳动者本人 的工资中扣除。
问:计算经济补偿金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月工资基数怎么计算?
答:用人单位计算经济补偿金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月工资基数,其范围为劳动者的尚未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应得工资,包括工资与奖金、津 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等,但应剔除加班加...
问: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低于女职工的实际工资,是否有权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答:《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有关政策的通知》(闽医保〔2019〕114 号)第三点规定“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发放。 参保人员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
问: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后果以及救济途径?
答:关于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
问:如何计算停工留薪期的期限?
答:根据《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及 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诊 断和《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书面...
问: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如何计算?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 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办法》(...
问:因第三人责任导致的工伤,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特殊规定?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 号) 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 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
问: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答:原《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保险基金不 予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
问: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标准低于职工的实际工资对应的标准的,劳动者是否有权提起 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差?
答:《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 总额、职工个人工资额,导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经用人单 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从补缴次...
问:哪些离职理由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离职理由才能领取失业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 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